东莞市相关环保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现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地方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裸露土方未覆盖、施工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车辆出入未有效冲洗等问题,导致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明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不利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据此对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限期落实各项扬尘管控要求。
此次处罚再次警示各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扬尘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重要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心存侥幸、疏于管理。企业应当在项目规划、施工组织全过程将环保要求置于优先位置,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建立并执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施工活动绿色、规范进行。
东莞市将持续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物料堆场等重点区域的扬尘污染监管力度,运用科技手段与网格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对于屡教不改、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等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共同推动城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东莞奠定坚实基础。